【典型案例】 甲系某國有銀行某支行行長 ,乙 、丙均系房地産開發企業主 ,乙 、丙二人不認識 ,甲曾多次利用職權 ,為乙 、丙在貸款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。2021年6月 ,乙因公司資金周轉困難 ,找甲幫忙,并提出願意按照年化10%的利率支付利息 。甲找到丙 ,提出自己的朋友乙目前遇到資金困難 ,希望丙能出借1000萬元用于周轉 ,丙同意 ,後丙将1000萬元直接轉入甲提供的乙公司賬戶中,乙将款項用于生産經營。1年後 ,乙用款完畢 ,告訴甲打算歸還本金和利息 。甲将此事轉告丙,丙表示把本金給自己即可 。後乙按照甲要求 ,将1000萬元還給丙 ,将100萬元利息轉給甲 。
[查看詳情]中秋、國慶節假将至 ,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必須嚴字當頭 、毫不松懈 。日前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 。
[查看詳情]2021年6月 ,江蘇省江陰市某國有開發建設公司出納黃某某在辦公室接到電話,對方自稱是銀行對公櫃台工作人員 ,告訴黃某某公司賬戶需要年檢 ,已與其公司董事長安某某溝通,需要黃某某準備好公司銀行賬戶年檢資料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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